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1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12月22日9:15-9:25 ,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份产业园1栋1楼会议室。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
人,代表股份92,406,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598%。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91,383,83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5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1,022,98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1,14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
代表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股份1,022,98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5%。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
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4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1533%;弃权1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5.9245%;反对14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3939%;弃权1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成亮、王奕。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