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5-03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100000 万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130000 万元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新《金融
协议有效期 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
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
存款利率范围 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
挂牌存款利率基础上以优惠利率确定执行
贷款利率按照人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贷款利率范围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在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
成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框架协议,该框
架协议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9818Y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 6 号海油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楠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2 年 6 月 14 日
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
业务,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
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
经营范围 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
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
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
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_财务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财务)公司与
为 62.9%的控股子公司___________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资产总额 2711.42 2,789.79
负债总额 2550.58 2,618.21
净资产 160.84 171.58
营业收入 18.76 11.25
净利润 13.72 8.85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余额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余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存款额度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存款金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0.35%- 1.15%(小数点 _0.35%-_1.54%(小数点
款利率范围 后两位) 后两位)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贷款额度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贷款金额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
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如下:
(1) 提供结算服务:办理结算业务时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2) 提供存款服务:就存款服务所支付的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
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乙方挂牌存款利率基础上
以优惠利率确定执行;
(3) 提供贴现服务:贴现利率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协商
以优惠利率确定;
(4) 提供贷款服务: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人行授权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标准执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
浮一定的百分比;
(5) 提供保函及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在综合考虑市
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甲方
及其附属公司协商以优惠费率确定;
(6) 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每年收取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
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甲方及其附属
公司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其中甲方及
其附属公司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二)交易限额
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遵守以下关联
方交易限制:
(1) 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于每日可保留的
合计最大存款及存款利息收入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亿元
(小写),甲方可对上述账户限额进行调整,但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乙方。
(2) 甲方及其附属公司与乙方签署的每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
额合计为人民币 13.00 亿元(小写),甲方可对上述限额
进行调整,但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存贷款完全基于自主决定。
(三)运作方式
(1)如有需要,双方及甲方确保并促使其附属公司,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及本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并使具体
金融服务协议符合本协议的原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
限于《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甲方或其附属公司与乙方于本协议生效日之前已签署且有
效期尚未届满的金融服务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仍然有效,并视为
根据本协议原则及规定签订的具体金融服务协议,但如该等金融服务
协议与本协议的原则及规定不一致,则应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和规定进
行相应修改。
(五) 协议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履行审批程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
且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甲方 202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且最迟不晚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协议任何一方可终止本协议或本协议中某类
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但应至少提前三个月向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
通知,其中说明终止本协议或何种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会予以终止
及何时终止。某类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本协议
项下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不影响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具体金融服务协
议或相关书面确认文件的任何一方在该等协议或相关书面确认文件
项下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如果上海上交所对本协议的内容提出任何意见或要求,或
为遵守《上市规则》的任何规定,双方同意按照上海上交所的意见、
要求或《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做出相应修改。
(3)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
,
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行为已
构成违约,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
于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或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
和其它任何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4)如果一方破产或资不抵债或正在进行清算解散的司法程序
或停止经营业务,另一方可向该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5)如果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提供/接受全部终止,则本协议
终止。
(6)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
利或义务,包括支付已到期及应支付价款的责任,或就违反本协议应
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的责任。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 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
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同意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每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额为 13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且最迟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
上述协议。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义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