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瀛通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拟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个人
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晖先生、左笋娥女士、邱武先生、吴中家先生、
杨珍女士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戴奉祥先生、李强先生、郑刚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
力。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刚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黄晖先生、左笋娥女士、邱武先生、吴中家先生、杨
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戴奉祥先生、李强先生、郑刚强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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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