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3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员工持
股计划(或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届满。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
一、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等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
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49,471,665 股,占购买时公司总股本的
述已购买的股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2 年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
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止,除前述锁定期延长
事项外,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前述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1 年员工持股
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837%。
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所持公司股票。
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特殊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
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
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
止或延长。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关于本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变更和终止的其他约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