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
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 45.8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2.05 亿元,为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3.80 亿元,以公司及子
(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
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
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惠州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惠分额保字第 20251027001
号),为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的银行授
信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 5,000 万元,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
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 华兴银行惠州分行
债务人 智恩电子
保证人 科翔股份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 5,000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华兴惠分综字第 20251027001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
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
罚息、延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
费用。债务本金最高额(余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仟万
元整。
保证范围 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
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
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
费、强制执行费等。
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
外汇牌价折算。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期间
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
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
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35,672.52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
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81.03%。公司不
存在为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
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