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8.5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上述授信项
下,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含本
数)人民币担保,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睿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睿德”)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大写:
陆佰万元)的授信额度,拟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
投融资担保”)为格睿德本次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
高新投融资担保承担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
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格睿德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
序。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权人(乙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格睿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包括该合
同后续补充协议、项下单笔业务合同等,以下统称“借款合同”)。乙方与债务
人签署《担保协议书》(包括后续补充协议,以下统称“《担保协议书》”),约
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与银行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或向
银行出具相应的担保确认函(以下统称“担保文件”),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
下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约定范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障《担保协议书》项下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
人的身份向乙方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若借款合同为
额度授信类合同的,本合同为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在办理借款合同及主合同
项下具体业务时,甲乙双方不再另行签署保证合同。
(1)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二年;
(2)主合同若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
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主合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自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二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600万元,实际对
外担保余额为1,456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