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富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东富龙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东富龙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2号)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68,400,000.00元,扣除与
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40,086,534.56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9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
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金
额,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需求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
整。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 投资
项目名称
拟投入额 投入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
项目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
地项目
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43,000.00 41,831.35 41,831.35 100.00%
合计 320,000.00 242,831.35 153,828.87 63.35%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 调整后项目达到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 2026年3月24日 2027年3月24日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2026年1月10日 2027年1月10日
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
基地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
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所确定,该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项目
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工程量大,采用异形钢结构及全幕墙的设计特点,施
工过程中受结构的复杂性及专项评审的调整变动影响,施工进度受到一定程度
的影响,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延迟。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建筑结构质
量验收,公司后续将推动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内部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及工
艺设备的采购调试。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
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制药装备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客
观因素影响,公司结合实际的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实时变化,灵活、适度控
制投资节奏,在配套设施的建设投入和生产相关设备的购置投入更为谨慎,项
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延迟。截至目前,“江苏生
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部分厂房的配套工程、室内装修、工艺设备调试
尚未实施完成;“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部
分厂房的装修工程正在推进中,并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投入配套工程及工艺实
施的建设。
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建设目
标,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
项目”“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生命科学产业化基地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以确保资
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
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统筹,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后续建设。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
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
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洞天 王天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