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5-135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额为 443,661.45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37,000
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
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
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海证券报》和《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申请了一笔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同意为公司的该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游览景区管
理;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84,279.09 302,547.50
利润总额 91,360.57 67,460.92
净利润 75,110.16 59,387.59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541,681.80 1,704,506.11
总负债 890,452.18 1,040,826.3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1,904.67 383,638.85
流动负债总额 519,502.88 545,819.19
净资产 651,229.62 663,679.75
注: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公司实际发生
对外担保金额为 248,598.6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 207,900
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对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
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
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
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
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
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43,661.45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13%。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