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11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统 进 行 网 络投 票 的具 体 时 间 为 : 2025 年 12 月 18 日 9:15-9:25 、 9:30-11:30 、
月 18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君华大道 212 号 5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2 人,代表股份 207,44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3596%。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23,352,124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079,90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
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股 420,272,224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4,507,8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0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7 人,代表股份 72,936,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354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6 人,代表股份 72,428,41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72,426,5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2332%。
(三)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后,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
行逐项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的议案》
同意 207,25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2%;
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38,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7,25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37,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反对 14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5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37,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5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37,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5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37,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5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37,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1%;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9%;反对 14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4,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2%;反对 14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7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9%;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9%;反对 14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6,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
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6,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6,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反对 14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7%;弃权 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52%;反对 4,060,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60%;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8%。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49%;反对 4,059,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6%;弃权 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5%。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52%;反对 4,060,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60%;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8%。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52%;反对 4,059,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6%;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52%;反对 4,059,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6%;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52%;反对 4,059,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6%;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8,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44%;反对 4,059,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54%;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52%;反对 4,059,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6%;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表决情况:同意 203,30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28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52%;反对 4,059,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6%;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表决情况:同意 72,205,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5,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9%;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8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8%。
就本议案的审议,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07,222,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6,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4%;反对 1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4%;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章程责任保险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25,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9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25,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079%;反对 6,105,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03%;弃权 69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8%。
就本议案的审议,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642,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25,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079%;反对 6,722,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19%;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223,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20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5%;反对 14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叶长城律师和赵之赫律师见证了本次会
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合法
有效资格;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