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4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拟在深圳市宝安区
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
? 投资金额:深圳新能源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旗滨光能持股比例 100%。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投资新设的公司后续运
营可能会受到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能
否取得预期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风险因素对
新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对新设公司运营中
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积极应对各类经营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 本次投资概况
在全球能源转型提速、“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已成为
可持续能源领域的核心支柱,产业链迈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呈现出“上下游集
中度提升、区域布局优化”的显著特征。在此趋势下,光伏玻璃企业需依托核心
区域的资源禀赋,构建高效协同的供应链体系,方能匹配产业链区域化、集约化
发展需求。深圳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凭借政策红利、港口枢纽优势及
丰富金融资源,已成为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供应链核心枢纽与国际贸易重要窗口;
其下辖的宝安区作为深圳工业大区,叠加前海总规落地、深中通道开通、环珠江
口一体化加速推进等多重战略机遇,区位、产业、人才、交通等优势愈发凸显,
具备发展光伏新能源供应链业务的优越条件。
旗滨光能作为公司深耕光伏玻璃业务的新能源材料核心战略平台,随着业务
规模持续扩张与市场不断拓展,现有供应链管理体系已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构建
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成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基于此,结合光伏行业
发展趋势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集中内部资源、统筹优化光伏玻璃业务
供应链管理、增强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同时依托深圳总部的区位与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拟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深圳新能源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并将以该平台为抓手,全面梳理整
合、优化提升光伏玻璃供应链的协同效率与管理水平,助力旗滨光能在行业竞争
中筑牢优势。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
投资标的名称
终核准的为准)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60,000 万元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 本次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深圳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旗滨光能投
资设立深圳新能源;为高效推进供应链整合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旗滨光能以深
圳新能源为核心抓手,全面开展内部供应链业务及资源的梳理、整合与优化提升。
授权范围涵盖但不限于由旗滨光能对现有承担其供应链职责的相关主体,依法实
施合并、注销等整合操作,上述经授权的具体事项同意由旗滨光能自主决策,无
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 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21,82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柏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玻
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非金属矿物制
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人造板销售;选矿;矿物洗选
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矿山机械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旗滨光能(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649,440.72万元,
负债总额为1,305,887.50万元,净资产为343,553.2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
入581,139.81万元,净利润-27,096.7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
年11月30日,旗滨光能(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737,012.07万元,负债总额为
旗滨光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其71.22%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终核准的为准)
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
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旗滨光能上述对外投资设立深圳新能源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二)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出资/持股
序号 投资人/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比例(%)
合计 - 60,000 100%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了响应产业链区域化、集约化发展需求,匹配自身业务发展状况,借力区域优势,
构筑供应链竞争壁垒,升级子公司运营能力,为其在光伏玻璃领域的竞争力提升
提供核心支撑,通过子公司区域布局优化,夯实集团在光伏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市
场地位。本次投资是集团“强化新能源材料板块竞争力”战略的具体落地。
有利于赋能子公司提质增效,夯实盈利基础;有利于加强公司对光伏玻璃业务“生
产+供应链”的全链条统筹管控,确保子公司发展与集团战略高度一致;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整合光伏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完善多元业务布局,提升在新能源材料
领域的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新增深圳新
能源,本次投资是公司内部供应链资源的整合、调整,同时借力总部和深圳的区
位与资源优势,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投资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新设的公司后续运营可能会受到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
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风险因素对新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经验及管
理优势,加强对新设公司运营中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积极应对各类经
营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