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滕步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补选姬中山为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韦俊国为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已对中
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汪兴龙、徐佳雯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详见附件《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