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5-101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0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相结合的方式。
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80 人,代表股份 320,472,20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1.3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96,293,26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8.97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1 人,代表股份 24,178,94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36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0,852,0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份总数 2.3642%。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620,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02,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4236%;弃权 925,0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1%。
持有“天能转债”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784,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34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5735%;弃权 1,098,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1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9,162,929 股 , 占出 席 本 次 股东 会 有 效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的 比例 为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3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1.2580%;弃权 419,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4%。
本议案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 231,316,952 股已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明波 张淼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