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与否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
考核结果,25 名激励对象本年度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且公司 2024 年度业
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为 25 人,解除限售股数为 553,980
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关于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公司 6 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 11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
回购注销的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和《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
施回购注销。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张 喻: 兰 波:
刘灿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