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117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或“出让方”)
保证向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峡创新。
? 出让方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 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总股本为 285,593,90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 1,979,780 股,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 8,374,6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93%,占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 2.95%。询价转让
的价格为 29.11 元/股,交易金额 243,784,606.00 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持
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1.05%下降至 8.12%,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组织券
商”)组织实施本次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
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 8,37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详见
公 司 分 别 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 、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
编号:2025-114)、《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5)及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
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含上市后资
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海峡创新 31,563,433 11.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
为 8,374,600 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9.11 元/股,交易金额为 243,784,606.00 元。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海峡创新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 8,374,6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
况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转让前持 持股数 实际转让 转让后持 持股数 转让股
出让方名 拟转让股份 实际转让
股数量 量占总 数量占总 股数量 量占总 份的来
称 数量(股) 数量(股)
(股) 股本比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 源
例 例
首发前
海峡创新 31,563,433 11.05% 8,374,600 8,374,600 2.93% 23,188,833 8.12%
限售股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形。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峡创新持股比例从 11.05%下降至 8.12%,持有公司权
益比例变动触及 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81 号天际大厦 6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
海峡创新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
权益变动过程 8,374,600 股,转让原因为:优化出让方资产结构,提高
其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
股票简称 蜂助手 股票代码 301382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人
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股份种类(A 询价转让减持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的
股、B 股等) 股数(股)
比例(%)
A股 8,374,600 2.93% 2.95%
合计 8,374,600 2.93% 2.9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方式(可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询价转让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 □(请注明)
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注(1):上述公司总股本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总股数,即 285,593,903 股,下同;
注(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股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东 股份性
名 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称 例(%)
合计持
有股份
海 其中:无
峡 限售条 31,563,433 11.05% 23,188,833 8.12%
创 件股份
新
有限售
条件股 / / / /
份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
别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114)、《蜂助手
承诺、意向、计划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115)及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
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 否
股份
三、询价转让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 21 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
果如下:
序 实际受让 受让股份占 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号 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月)
基金管理公
司
基金管理公
司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 私募基金管
限公司 理人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 私募基金管
司 理人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 私募基金管
限公司 理人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 私募基金管
有限公司 理人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 私募基金管
资管理有限公司 理人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基金管
基金(有限合伙) 理人
量函(上海)投资管理有限 私募基金管
公司 理人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 私募基金管
限公司 理人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 私募基金管
限公司 理人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 私募基金管
限合伙) 理人
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 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理人
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 私募基金管
司 理人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 私募基金管
司 理人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 私募基金管
限公司 理人
浙江睿久股权投资有限公 私募基金管
司 理人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合计 - 8,374,600 2.93% -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优化出让方资产结构,提高其资产流动性及使用
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
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蜂助手股份
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
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128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管理公司 21 家、证券公司 17 家、保险公司 7 家、私募基金管理人 75 家、
期货公司 1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7:15
至 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41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
者及时发送了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41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21 家机构投资者获配,本次询
价转让最终确认转让价格为 29.11 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 8,374,600 股,交易金
额为 243,784,606.00 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询价转让受让方情
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
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峡创新。
(二)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114)、《蜂助
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及
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询
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五)出让方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