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东华鑫金
属资源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75.00%股权,并
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经审慎分析,
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