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12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
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0 号”文
《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
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04,608.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68.79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净额为人民币 52,447.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
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联验字【2022】D-0030 号)。
(二)2023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 号”文
《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14,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708.6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291.3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实
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
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54,850.77 52,447.17
(二)2023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合计 117,941.90 113,291.32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
使 用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且
公司根据建设进度等实际情况,综合安排相关付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存在短期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4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04)。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2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5-121)。
四、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
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相关审议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平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的相关规定。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