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7 2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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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事会。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115,316,26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860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9,645,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88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45,670,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975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34,112,3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234,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28,878,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7334%。
场参与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议案
避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23,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1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39%;反对 4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案》。
  本提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23,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1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39%;反对 4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24,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11,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0%;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4,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2,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9%;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4,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2,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9%;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4,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2,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9%;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价依据和对价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4,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2,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9%;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日》。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39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0%;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偿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2,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0,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3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2,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0,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3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2,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0,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32%;反对 4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8%;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第八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38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50%;弃权 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61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905,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36% ; 反对 400,38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东 会 有效 表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905,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36% ; 反对 400,38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东 会 有效 表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70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52%;反对 4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7%;弃权 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李运、廖敏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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