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7 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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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122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殷哲、周永秀回
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殷哲、周永秀回
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相关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殷哲、周永秀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
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5)。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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