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
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司(以下简称“百柔新材料”)采购原材料及提供设备租赁,公司预计 2026 年
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9 万元。
过,关联董事张佩珂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
审核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对 202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
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 截至目前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5 年
关联人 预计金额(不含 日已发生 2025 年发生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税)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参照市场
百柔新 原材料
采购原材 价格公允 500.00 - 500.00 196.90
材料 采购
料 定价
参照市场
向关联方 百柔新 设备租
价格公允 9.00 - 9.00- 8.25
出租设备 材料 赁
定价
合计 509.00 - 509.00 205.15
注:“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目前,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金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额占同类业 额与预计
关联人 预计金 金额(不 披露日及索引
别 内容 务比例 金额差异
额 含税)
(%) (%)
向关联人采 百柔新 原材料采
购原材料 材料 购 2025 年 1 月 9 日
向关联方出 百柔新 (2025-004)
设备租赁 9.00 8.25 57.67% 8.33%
租设备 材料
合计 509.00 205.15 - - -
注:“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百柔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U3528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新能源一路宝龙智造园 4 号厂房 A
栋 401
注册时间:2017 年 04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张佩珂
注册资本:4,004.3267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功能材料及相关工艺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84,359,494.19 117,639,001.91
净资产 67,197,206.30 91,782,632.72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4,092,096.98 66,654,057.49
净利润 1,063,042.83 4,585,426.42
注:2025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柔新材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佩珂先生控制的企业,张佩珂先生直接持有
其 40.65%的股份,并担任百柔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百柔新材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百柔新材料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日常
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万元。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完全依据市场行情,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日常业务过
程中涉及的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
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本次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
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综上,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
常经营活动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
审核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