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3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18,220,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6.9920%。回购价格为 6.11
元/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2 月 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关
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要
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
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有权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下午 13: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象时代 T2 栋 8 楼 806 号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