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7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的 0.9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止。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本次自主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说明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4 年 10 月
(二)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字[2025]100Z1667 号):公司
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
注:1、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8.03%, 剔除
支付费用的影响。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仍高于业
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 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绩考核目标 7%,公司层面可行
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 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0。 权比例为 100%。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人原因已离职,1 人因不能胜任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 岗位工作而导致职务变更,均
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已不符合激励资格;107 名激励
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 对象考核结果均为“A”,可行
定其行权比例: 权比例为 100%。
考核结果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
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综上所述,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行权或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
行权事宜。
二、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巨丰 JLC3
(二)股票期权代码:036579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7.232 元/份。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
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可行权数量:4,071,00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20,000,000 股的
(五)本次可行权人数:107 人。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已获授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的 占已获授股票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权数量(份) 期权数量(份) 权总量的比例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103 人) 7,542,000 3,771,000 50%
合计 8,142,000 4,071,000 50%
(八)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
系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九)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十)行权期限: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止。
(十一)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在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
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
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份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
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420,000,000 股增加至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明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
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在等待期内,公司已经根据
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在行权日,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可以行权,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
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
性影响。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
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服务承
诺书中承诺,其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
作及合规性需求,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于自主行权
系统的接口要求,并已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
(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