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吴根红、
江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35%股权,并拟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
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签署附条件生效协议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的情况。
特此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