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9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开展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 (公告编号:2025-057)。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周兰更女士为质量控制复核人,
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接到立信通知,因其工作调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由周兰更女士调整为郑飞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质量控制
郑飞 2012 年 2010 年 2013 年 2024 年
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二)上述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
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