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6 2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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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100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先生因工作事由未能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钟景维
先生主持。
室。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性文件的规定。
  (注:本决议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
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305%。
份总数的 0.4430%。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48
人,代表股份 2,061,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2%。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29,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0%。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
所王腾洲律师和周华志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03,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8%;
反对 2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5%;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4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6,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6%;
反对 2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4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5,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1%;
反对 2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6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4,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7%;
反对 2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4,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3%;
反对 2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7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5,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5%;
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7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6,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3%;
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6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5,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9%;
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5,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9%;
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85,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9%;
反对 2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02,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6%;
反对 2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上述议案 1、议案 2.01、议案 2.0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未出现修改原议
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王腾洲律师和周华志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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