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6 19: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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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10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共计 2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83,669,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共计 2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77,878,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77,878,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4.1571%。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9,257,416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913%;弃权 171,0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66,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350%;反对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6%。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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