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3245 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5 年 12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议者,可
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命文件等资料。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