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6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以下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皮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
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
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
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取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
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有发生重大变化;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
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告日前总股本数 182,915,948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
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
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74.08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
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25 年 1-9 月的 4/3,金额分别为-1,003.36
万元和-2,498.78 万元。在此基础上,对 2026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①与 2025 年度持平;②比 2025 年度增亏 20%;③比 2025 年度减亏 20%。该假
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
比如下:
项目
日/2025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82,915,948.00 182,915,948.00 217,430,918.00
假设 1: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减亏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03.36 -802.69 -802.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498.78 -1,999.02 -1,999.02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14 -0.11 -0.10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14 -0.11 -0.10
(元/股)
假设 2: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03.36 -1,003.36 -1,003.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498.78 -2,498.78 -2,498.78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5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5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14 -0.14 -0.1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14 -0.14 -0.12
(元/股)
假设 3: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亏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03.36 -1,204.03 -1,204.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498.78 -2,998.54 -2,998.54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14 -0.16 -0.15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14 -0.16 -0.15
(元/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将显著提升公
司营运资金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该等经
营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存
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即期回报
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5 年及 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广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
财务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多年以来重视经营效率和成本费用控制,未来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过程监管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
持续加强预算管理,降低各项成本,细化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也将进一步优化各
项经营管理流程,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
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并在《公
司章程》等文件中明确了分红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
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企
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
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
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二)本次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
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