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22: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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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10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的基本情况
裁定受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公司”)重整
案,并于同日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 年 11 月 14 日,襄阳中院发布(2025)
鄂 06 破 17 号《公告》,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的方式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收到管理人下发的《奥园美
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召开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通知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网
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
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现就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e 破通
网络会议系统”召开,会议议程包括:(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
告》;(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
核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3)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4)审计机构作《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说明》;(5)评估机构作《评估机构工作
情况说明》;(6)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报告》;(7)管理人介绍《财
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主要内容;(8)管理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
容;(9)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并
由管理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或债权人代理人共 89 家,其中出席本次会
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75 家,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 93.75%。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和《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截至本次《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和《重
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截止期限(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6 时),经统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 80 家,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为 2,377,205,020.96 元,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75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6 时,共有 69 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 92.00%,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代表的临时确定的
债权额为 1,920,187,279.35 元,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0.77%,
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鉴此,债权人已表决通过《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议案二:《重整计划(草案)》
  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计 1 家,临时确定的有财产担
保债权总额为 24,501,065.40 元,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
债权组人数共 1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6 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 1 家,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人数的 100%,超过半数;同意的债
权人所代表的临时确定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24,501,065.40 元,占有财产担
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 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鉴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享 有 表 决 权 的 普 通 债 权 人 共 计 79 家 , 临 时 确 定 的 普 通 债 权 总 额 为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6 时,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 71 家,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人数的 95.95%,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
所代表的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额为 1,930,352,540.61 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
额的 81.2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鉴此,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四
条第二款之规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奥
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号)。
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重整失败,公司将
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
规则》第 9.3.12 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以公司
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说
明。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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