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9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0人,代表股份125,470,07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9.9848%。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6,544,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8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9人,代表股份8,925,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33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8人,代表股份8,809,30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8人,代表股份8,809,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1052%。
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35,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9%;
反对1,19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9%;弃权
股份总数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4,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3.5289%;弃权42,9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122,378,956股,当选。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122,500,992股,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734,437股,当选。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856,473股,当选。
总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122,409,504股,当选。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122,410,335股,当选。
表决情况如下:意股份数122,422,744股,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764,985股,当选。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765,816股,当选。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778,225股,当选。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28,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72%;
反对3,34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07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37.9306%;弃权100,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3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47%;
反对3,327,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2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08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7,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37.7773%;弃权104,1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48,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30%;
反对3,32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08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7,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37.6876%;弃权101,6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4%。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32,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00%;
反对3,337,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9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1,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37.8852%;弃权100,4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8%。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1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58%;
反对3,295,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0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37.4141%;弃权59,4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4%。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53,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70%;
反对3,314,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08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2,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37.6277%;弃权101,8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7%。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1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23%;
反对3,355,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0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38.0851%;弃权105,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0%。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7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2%;
反对1,297,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3%;弃权
股份总数的0.0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15,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4.7312%;弃权96,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聂东律师、张晓强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