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82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刘锦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江南奕帆”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锦成(以下简称“出让方”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由39.80%下降至36.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
不得转让。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2%;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22
元/股。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股东刘锦成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
施江南奕帆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
式转让股份数量为1,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2%。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
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
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5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 后总股本的比例(%)
刘锦成 30,385,752 38.87 39.07
注:公司总股本为 78,166,650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为 399,45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77,767,200 股,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
为1,960,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22元/股。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刘锦成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1,960,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
下:
转让后
持股占
实际转 转让后 扣除公
转让前
转让前持 实际转让 让数量 转让后持 持股占 司回购 转让股
序 股 东 持股比 拟转让数
股 数 量 数量 占总股 股数量 总股本 专用账 份的来
号 名称 例 量(股)
(股) (股) 本比例 (股) 比 例 户后总 源
(%)
(%) (%) 股本比
例
(%)
刘锦
成 股份
合计 30,385,752 38.87 1,960,000 1,960,000 2.51 28,425,752 36.37 36.55
注:转让前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 78,166,650 股为基数。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近日,公司收到刘锦成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自前次权益变动后起算,其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锦成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堰桥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
股票简称 江南奕帆 股票代码 30102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占剔除回购专
变动比例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变动股数(股) 户后比例
(%)
(%)
A股
-729,400 -0.9329 -0.9377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A股 被动增加 被动增加
持股数量不变
(回购注销) 0.0103 0.0104
A股
-1,960,000 -2.5075 -2.5203
(询价转让)
合 计 -2,689,400 -3.4300 -3.4476
注:1、前次大宗交易减持729,400股股份变动比例以当时总股本78,187,370股计算;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比例以当时扣
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77,787,920股计算。
因此被动增加0.010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可多选)
其他 (询价转让)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
扣除公 占扣除公
占当时 司回购 占总股 司回购股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总股本 股份数 本比例 份数后的
(股) (股)
比例(%) 后的总 (%) 总股本比
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1,115,152 39.7956 40.0000 28,425,752 36.3656 36.55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97,152 8.6934 8.7381 4,107,752 5.2551 5.28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318,000 31.1022 31.2619 24,318,000 31.1105 31.2703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以当时总股本 78,187,370 股计算;占当时扣除
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以当时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 77,787,920 股计算。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大宗交易减持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2025-042)《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5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2025-059);
划
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书》(公告编号:2025-080)《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1)及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8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
江南奕帆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受让股
数占扣
受让股
除公司
序 受让股数 数占总 锁定期
受让方名称 机构类型 金额(元) 回购专
号 (股) 股本比 (月)
用账户
例
后总股
本比例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 私募基金管理
管理有限公司 人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 私募基金管理
理有限公司 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 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人
上海宽投资产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人
北京恒德时代私募 私募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1,960,000 63,151,200.00 2.51% 2.52% -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
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建投证券向投资者发送《无锡江南奕
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2月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江南奕
帆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8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
司11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55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2月8日7:15至9:15,组织券
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4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
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
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22元/股,转让
股份数量1,960,000股。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建投证券向本次获配的8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足额缴纳了认
购款项。中信建投证券将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
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4份。根
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8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
格为32.22元/股,转让股份数量1,960,000股。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
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
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
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
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
转让。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80)、《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
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
完毕。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