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
券对瑞玛精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71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6,963,5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上会师报字(2025)第 16935
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
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具体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
(上会师报字(2025)第 16935 号),瑞玛精密本次向特定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2,026,479.2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7,936,395.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90,084.09
元。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作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号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
产建设项目
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
设项目
合计 76,000.00 63,202.65 62,409.01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
周期,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
提下,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
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
力。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金额 1.5 亿元及最长期限 12 个
月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计算,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多可以节省财务费用 450 万元(仅为
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
理且必要的。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到期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资金用途;
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的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生产采购付款、日常经营费用和偿还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等),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 魏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