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股票代码:0029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赵庄居委会 20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安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部分表决权恢复(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曾名“深圳市中天安投资有
限公司”、“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安直接持有公司5,043,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
指
中天安 中天安由张安持有99.99%股权并控制,直接持有公司31,940,379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4%。中天安及一致行动人张安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35%。
公司 控 股股 东 ,曾用名“宿迁 市中天 荣健 企业管 理有 限 公
中天荣健 指
司”,现更名为“东阳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 天 安原 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出 具 《 关 于 放 弃 表决 权 的 承 诺
函》,承诺内容为:自乔荣健与东阳城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次交割完成
之日起18个月内,放弃所持12,718,8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根据承诺内容,中天安所持公司12,718,8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将于2025年12月13日恢复。
公司可转债2022年8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因可转债转股导致
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张安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
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张安
注册资本 370.037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张安的持股比例为99.99%,另有自然人黄昌持有0.01%股权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30日
营业期限 2012年11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赵庄居委会208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医学研究
和试验发展;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
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张安,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张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1061969********
通讯地址/长期居住地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联席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联席总经理,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
公司董事,深圳万物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宿迁市中天安汇
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在公司控制的企业任董事/经理/监事
等职务。
作为上市公司董事、 张安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高级管理人员应披露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的其他基本情况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安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安持有中天安的99.99%股权,张安与中天安为一致行
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中天安原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
之承诺期已届满,中天安所持公司12,718,8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于2025年12月13日
恢复。此外,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张安、中天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天精装拥有权
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天安原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内容为:
自乔荣健与东阳城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的第二次交割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放弃所持12,718,8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根据
承诺内容,中天安所持公司12,718,8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于2025年12月13日恢复。
公司可转债2022年8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致使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
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天安前次权益变动完成时点2024年11月29日),中天安持有
公司股份31,940,3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37%;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221,51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85%。如下表,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安与中天安合计持有
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12.44%。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有股份 拥有表决权股份 持有股份 拥有表决权股份
姓名
数量 占股本比 数量 占股本比 数量 占股本比 数量 占股本比
(股) (%) (股) (%) (股) (%) (股) (%)
中天安 31,940,379 16.37 19,221,519 9.85 31,940,379 15.84 31,940,379 15.84
张安 5,043,000 2.58 5,043,000 2.58 5,043,000 2.50 5,043,000 2.50
合计 36,983,379 18.96 24,264,519 12.44 36,983,379 18.35 36,983,379 18.35
注:公司可转债2022年8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上表本次
权益变动前后“占股本比例”分别以张安、中天安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完成时点(2024年11月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1,940,3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15.8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1,940,3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84%。如上
表,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安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18.3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承诺
“中天安现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自乔荣健与东阳城同企业发展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城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次交割
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承诺方放弃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71.886万股股份(以下简称
“弃权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对应的表决权,以保证张安控制的上市公司
表决权比例低于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达10%
以上。
若东阳城同后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张安后续间接或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使
得张安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低于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
公司表决权比例达10%以上,则本承诺函自动失效。”
于2025年12月13日恢复。中天安在承诺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背承诺的
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的任何权
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
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安
一致行动人:
张 安
日期:2025年12月1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天安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为:深圳市福
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安
一致行动人:
张 安
日期:2025年12月1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深业泰然大厦 C 座 8 楼
股票简称 中天精装 股票代码 00298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 信 息 披 露 义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
称 公司 务人注册地 赵庄居委会 208 室
增加 √ (持股数量不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部分表决权恢复)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量变化 减少□ 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持股数量不变,部分表决权恢复,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天安前次权益变动完成时点 2024 年 11 月 29 日),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31,940,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37%;拥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9,221,51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85%。本次权益变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动前,张安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12.4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31,940,379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5.8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31,940,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比例为 18.35%。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合计数变
动 5.91%
根据中天安原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
自乔荣健与东阳城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次交割完成之日起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乔荣健与东阳城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次交割完成之日为
时间及方式
对应的表决权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恢复。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安
一致行动人:
张 安
日期: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