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大悦城 股票代码:000031.SZ
债券简称:25 大悦 04 债券代码:134377.SZ
债券简称:25 大悦 03 债券代码:134376.SZ
债券简称:23 大悦 01 债券代码:148174.SZ
债券简称:22 大悦 02 债券代码:148141.SZ
债券简称:22 大悦 01 债券代码:148102.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上市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公告、说明文件
等,由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大悦 01”,债券代码
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2 大悦 02”,债券代码 148141.SZ)、
(品种一)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大悦 01”,债券代码 148174.SZ)、大悦城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
种一)(债券简称“25 大悦 03”,债券代码 134376.SZ)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25 大悦 04”,债券代码 134377.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
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
事项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曾任职务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满足业务需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取消监事会,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发行人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发行人监事职务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三)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
理中。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事项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
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已做出的有权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变
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22 大悦 01”“22 大悦 02”“23 大悦 01”“25 大悦 03”
及“25 大悦 0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
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
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