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九
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善水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7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9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合计 131,305.66 131,305.66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及延期。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截至2025年6月11日,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
项条件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建
设项目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7,879.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金 截至2025年11月30
项目名称 注
号 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
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注: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已使用承兑支付的但未置换金额28,824.73万元。
三、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一)计划进度调整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序 本次调整前达到预计 本次调整后达到预计
项目名称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 本次调整前达到预计 本次调整后达到预计
项目名称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
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二)计划进度调整的原因
公司结合生产建设进度、业务布局拓展、外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做出
相应调整,公司基于谨慎、最大化效益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业
务情况逐步安排建设。鉴于此,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计划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
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未改变
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善水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上述调整系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科峰 翟志豪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