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聚和材料
股票代码: 6885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耀民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和材料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和材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耀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降至5%以下的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准则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陈耀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陈耀民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陈耀民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和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触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其增加或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陈耀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
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21,805,701 股
(含 IPO 前取得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 9.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9.01%减少至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股东名 减持股数 减持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称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2,420,336 1.00%
陈耀民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811,000 0.34%
询价转让 2025年12月15日 人民币普通股 6,776,942 2.80%
合计 - - 10,008,278 4.1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情
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有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陈耀 合计持有股份 21,805,701 9.01% 11,797,423 4.87%
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05,701 9.01% 11,797,423 4.8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聚和材料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耀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15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
股票简称 聚和材料 股票代码 688503.SH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名 上海市虹口区
陈耀民 住址
称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股
持股数量:21,805,701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公
持股比例: 9.01%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变动数量:10,008,278 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拥
变动比例:4.14%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11,797,423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8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
内继续增持 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 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陈耀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