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关于“金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
意注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35,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35,00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金
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
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
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来制订。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 61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488,700
股,授予价格(调整后)为 14.58 元/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
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106,623,549 股增加至 107,112,249 股(因“金钟转债”处于转股期,归
属前总股本系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
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实施情况,
“金钟转债”转股价格作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P0+A×k)÷(1+k)
=(24.35+14.58×0.4583%)÷(1+0.4583%)
=24.31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 P0=24.35 元/股;增发新股股价 A=14.58 元/股;增发新
股率 k=0.4583%(以新增股份登记前的总股数 106,623,549 股为计算基础)。
综上,“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24.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