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18: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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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8      证券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
营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龙林支线(以下简称“莞深高速”
                              )
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公司每三年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收
费期的车流量,并调整后续年度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每三年根据莞深
高速实际车流量情况重新预测剩余经营期内车流量,并相应调整后续
年度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以确保路产价值在经营期内全部收回。
公司前次车流量预测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
                        相关预测结果已使用三年。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近期再次聘
请了外部独立的专业机构对莞深高速未来车流量进行了重新预测,并
对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专业机构重新预测的剩余经营期车流量,本次标准车流量单
位折旧额调整情况如下: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变 更 前 的 单 位 折 变更后的单位折旧
   路段
           (万元)        (万元)         (万元) 旧额(元/标准车)额(元/标准车)
莞深高速一二期 230,846.77     216,748.31   14,098.46   2.49765   2.12273
莞深高速三期
  东城段
莞深高速龙林
   支线
   注:(1)剩余经营期为 2025 年 11 月至 2027 年 6 月。(2)单位折旧额=
路产净值÷预测的剩余经营期内标准车流量。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即公司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根据实际车流量及变更后的单位折旧额计算路产折旧。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会对以
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预计增
加 2025 年度折旧额约 217 万元,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约 163 万元。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的预计数,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
   由于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本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采用工作量法对高速公路资产计
提折旧,此次依据专业机构对公司所属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
段及龙林支线未来车流量的最新预测,对公司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
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政策的规
定,符合高速公路车流变化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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