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岳
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
公司规范运作》
关规定,对岳阳兴长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铂、钯价格波动对公司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的
影响,具有必要性。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控制体系、明确流程规范和风险
控制措施,使得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
展,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品种与实际业务需求风险敞口相匹
配,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合理运用期货工具
及其组合进行风险对冲,帮助公司锁定成本与收益,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并提升经
营稳定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动用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
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
牌交易的铂、钯合约品种。交易工具为期货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内。
(四)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了交易期限,则
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完成。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交易的损失。
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
交易损失。
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
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场流动性风险。
测算系统,监控资金风险变化情况。同时建立止损机制,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
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将盈亏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应对
方案。
员对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于岳阳兴长本次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蔡子 李志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