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雪
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雪祺电气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
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
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
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
门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委托理
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
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且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日常管理及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
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
行核实;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
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 楠 孟庆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