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5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栏目可以投
票
审议《关于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
行预计的议案》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
案》
过,第 2 项议案已经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见 2025 年 12 月 13 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2025 年 8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
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
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 23 号远光智能产业园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6298628
联系人:周海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
案或弃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
提案 票提案
审议《关于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非累积投
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票提案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非累积投
立董事的议案》 票提案
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 非累积投
度>的议案》 票提案
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 非累积投
度>的议案》 票提案
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管理办 非累积投
法>的议案》 票提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