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2 21: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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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刘建
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宝武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
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
业互信和合作基础,可较好地满足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
告》
  经审议,宝武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
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
监管要求。未发现其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
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
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
任晏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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