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 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5-07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或“公司”)部分,上市公司请求裁决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山发控股”)向上市公司支付资产收购款人民币 1,405,416,988.52 元及逾期付
款利息;请求裁决山发控股向上市公司返还其所占用的上市公司的资金人民币
体上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5)。
案仲裁费人民币 4,000,000 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预计不会对上市公
司损益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作为申请人一,海科控股作为申请人二,就与被申请人山东发展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
仲”)提出仲裁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5)。
通知,关于本争议仲裁案,定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开庭审理。贸仲已于 2025 年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结果
(〔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3031 号),
近日,公司收到贸仲出具的《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负担人民币 4,000,000 元,上述仲裁费已与申请人缴纳的仲裁预付金全
额冲抵,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4,000,000 元,以补偿申请人垫付的
仲裁费。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预计不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