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5-100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短信与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黄泽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
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
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提名姜宏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领泰基石提请公司董事会将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领泰基石持有公司 9.05%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
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
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宏青女士的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姜宏青女士当选后将接任郭澳先生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