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的限制性股 拟授出全部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告日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
额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长
范渊 中国 6.0000 2.22% 0.06%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
张小孟 中国 6.0000 2.22% 0.06%
总经理
王欣 中国 董事 5.0000 1.85% 0.05%
董事
袁明坤 中国 3.5000 1.30% 0.03%
副总经理
副董事长
吴卓群 中国 1.5000 0.56% 0.01%
核心技术人员
苗春雨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2.5000 0.93% 0.02%
刘志乐 中国 副总经理 2.5000 0.93% 0.02%
副总经理
戴永远 中国 3.0000 1.11% 0.03%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李沐华 中国 1.5000 0.56% 0.01%
董事会秘书
刘博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00 1.85% 0.05%
杨勃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5000 0.93% 0.02%
李凯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 0.74% 0.02%
郑学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000 0.56% 0.01%
中国
王玲玲 核心骨干人员 0.5000 0.19% 0.00%
香港
核心骨干人员(196 人) 173.0000 64.07% 1.69%
预留 54.0000 20.00% 0.53%
合计 270.0000 100.00% 2.65%
注 1: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
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可将前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注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注 3: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否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
注 4: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