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25-137
转债代码:110090 转债简称:爱迪转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6/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3.8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606.8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9%
实际回购金额 10,008.8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5.37元/股~22.1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17 元/股(含),回购股份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17 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3.8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5 年
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0)、《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72)、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5-07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7 月 5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8)。
(二)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06.82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9%,回购最高价格 22.1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5.37 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 10,008.8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公司
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752,000 0.79 52,756,747 5.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77,369,171 99.21 977,375,823 94.8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6,068,200 0.59
股份总数 985,121,171 100.00 1,030,132,570 100.00
注: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系在回购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授予及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606.82 万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后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