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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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步规范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确保公司经理层有
      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利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1)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2)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
      账户存储;
      (3)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4)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
      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
      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6)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7)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忠实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
      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应当如实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不得妨碍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职权;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勤勉义务。
      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业的股份时,应将持有情况及此后的变动情况,如实向董事
      会申报。
      执行董事会决议并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总经理因特殊原因
      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指定 1 名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
      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一定额度以下的投资、融资、
      购买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
      产权转让、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4)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公司主要分支机构的设置及
      调整方案,重要子公司设立、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解
      散、破产及变更公司形式等方案;
      (6)拟订公司的重要业务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9)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政法规、部门规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或者公司其他
      制度的规定应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交易除外。
      会或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
      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
      (1)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全面做好财务工作;
      (2)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
      金使用方案;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利用财务会
      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5)从财务角度,协助总经理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并参
      与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审查及方案的制定;
      (6)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财务收支须经财务负责人审
      批后报请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授权的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7)各类对外的会计预、决算报表,预算、财务收支计划,
      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等须经财务负责
      人签署。对公司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由
      财务负责人会签;
      (8)按计划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涉及会计人
      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报请总经
      理审批;
      (9)实行会计监督,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违反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
      成损失、浪费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
      可提请总经理处理;
      (10)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
      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11)完成总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
      (1)在总经理领导下执行分管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
      作;
      (2)按照有关报告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总经
      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岗位说明书、董事会的授权
      负责相关工作,具体内容由《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工作管理规定》详细规定。
      由总经理主持,总结季度、半年、全年生产经营及各项执行
      性事务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对下一季度、半年、年度工作进行部署。
      (1)总经理以定期报告方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经理应
      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董事会或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
      当按照董事会或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工作主动向董事长报告。
      的第一时间向董事会作出临时报告:
      (1)公司生产经营条件或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间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算数相差较大时;
      (3)公司财务状况发生异常变动;
      (4)重大合同执行或者生产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存在重大
      争议的事项;
      (5)重要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6)可能依法负有重大赔偿责任;
      (7)公司面临重大行政处罚;
      (8)因公司利益受到突然或者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
      力)侵害而必须及时作出决定,在董事会多数董事知情情况
      下,总经理对公司事务应急行使了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9)其他重大事项。
      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就执行公司职务、行使总经
      理职权的情况,在合理时间内按照董事会要求做出临时报告。
      权范围内,经理层执行和落实董事会决议、进行议事和决策
      的机构。会议具体程序及内容和要求由《中建西部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
      的经营开支、风险投资及其他事项。
      权。
      置权,存在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根据授权规定执行。
      事会或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
      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
      真实性。
       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关资料,说明情况。
       可以授权副总经理或者分公司经理签订。
       会审议后,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批。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并向董事会报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同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并
       参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原《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工作细则》(2020 年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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