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结项,将“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
级扩建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885.97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项目
结项完成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结项。
本次拟结项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超过对应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 182,82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7.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137,191,2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661,435.10 元,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5,529,764.9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00 号”
《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 3 月 10 日披露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240,651 196,029
(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200,000 160,000
合 计 311,552.98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2019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 60,506.08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
建设“新一代 AI 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
为广电运通。
(3)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临时)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
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
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 KXCN-C1-2-7 地块
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
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
目”部分募集资金 66,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
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
通变更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变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资额
合计 311,552.98 311,552.98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投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
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
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
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结项后可节余募集
资金 1,885.97 万元。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调整后 扣除手续费后的利 项目节余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 已投资金额(C)
号 投资额(A) 拟投资额(B) 息及理财收益(D) (F=B-C+D)
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
目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
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方面,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
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各个
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及相关说明
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
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次拟结项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超过对应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保荐人的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系公司基于当前项目实施进度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