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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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包含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股东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阮岑泓女士、阮棋江先生、
阮晋健先生、阮棋达先生、刘振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睿锋先生、武四化先生、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睿锋先生、武四化先生、徐勇先生均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睿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阮岑泓女士和阮棋江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阮岑泓女士因对案涉关联交易未尽到注意
义务,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 2022 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
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负责
人员,于 2025 年 11 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
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 2022 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
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于 2025 年 11 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 元 罚 款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董事会认为:阮岑泓女士和阮棋江先生分别长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总经理等重要职务,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和深厚的行业积累,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对公司未来业务规划发展起着
至关重要的作用,且其在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高度重视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
省,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与改正。因
此,选举阮岑泓女士和阮棋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
   四、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
中兼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历。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
月,任公司信息部总监;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阮岑泓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5%)。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阮晋健先生、阮岑泓女士、阮荣根先生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阮岑泓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阮荣涛先生和高丽君女
士的子女,与阮晋健先生系姐弟关系,与阮棋江先生和阮棋达先生系堂兄妹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阮岑泓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5 年 11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
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
职条件。
学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曾
任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上虞健弘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阮棋江先生通过持有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7.14%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5%。
阮棋江先生与上述行动一致人阮荣根先生系父子关系,与阮荣涛先生系叔侄关
系,与阮岑泓女士系堂兄妹关系,与阮晋健先生系堂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
阮棋达先生系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阮棋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5 年 9 月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学历。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任初级
计划工程师;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公司销售部职员,2021 年 2 月至今,
任上海健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阮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5%)。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阮晋健先生、阮岑泓女士、阮荣根先生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阮晋健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阮荣涛先生和高丽君女
士的子女,与阮岑泓女士系姐弟关系,与阮棋江先生和阮棋达先生系堂兄弟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阮晋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学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供应部经理、上虞健弘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阮棋达先生通过持有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4.29%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5%。
阮棋达先生与上述行动一致人阮荣根先生系父子关系,与阮荣涛先生系叔侄关
系,与阮岑泓女士系堂兄妹关系,与阮晋健先生系堂兄弟关系,与阮棋江先生系
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阮棋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生学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目前还担任海南永
沣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海南永沣沄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曾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部部长;上海普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高级经纪人;真彩文具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江阴市惠尔信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董事;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海南鼎潮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振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5 年 9 月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
还担任绍兴天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绍兴天源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绍兴天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绍
兴天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芜湖蔚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诗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浙江释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曾任绍兴天鹰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助理、监事、芜湖诗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睿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07 年 3 月
至 2019 年 8 月,浙江利勃海尔中车交通系统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9 月至今,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并购重组专业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武四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究生学历。2013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汉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5
年 1 月至今任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还担任郑州新益华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徐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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