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
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信誉和整体利益,依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融资仅包含债务资本融资:以增加公司负债、且
需到期偿还本息的融资,融资对象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
特定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融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需
向外融资的,由集团财务部统筹。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及授权审批
第五条 集团财务部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
及下属分、子公司的融资管理;同时作为执行部门,履行以下职
责:
第六条 集团财务总监负责对财务部提交的融资需求和融资具体方案
进行审核批示;对融资相关合同进行审核。
第七条 集团总经理或被授权人负责审核融资需求和融资方案;在董
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融资需求和融资方案后,负责签署授信合同、借款合
同、担保合同等。
第八条 董事会或股东会负责对财务部提交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方案进
行最终批准。
第九条 企管部负责对融资合同进行审核。
第三章 融资程序
第十条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程序
综合预估公司未来一定经营周期内的资金使用量,编制融资计划表,经集
团财务总监审核后,向集团总经理提出融资申请;
、融资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及是否需担保等进行了解和
协商,从而制定融资方案;
东会审议决定;
,并跟踪银行授信进度,积极应对和协调融资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在计划
时间内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批复;
,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由集团总经理或被授权人签署,积极跟踪、确
保能按计划收到放款。
第十一条 向银行借款合同有约定资金用途的,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用
途使用资金,不得转贷或挪用,维护公司信用;确有必要改变资金用途的
,应事先获得银行的同意。
第十二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程序
请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事宜,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由集团总经理或被授权人签署;
按时到账。
第四章 融资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本着维护公司信用的前提,考量公司财务状
况、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对融资流程和融资后进行环节风险评估和定期
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 公司所融资资金需明确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按月
计算公司的融资成本,编制融资成本台账;并做好资金安排,保证可按期
还款,以确保公司信用,防范信用风险。
第十五条 公司应对所融资资金的使用审查、支付审批进行严格管理
,以保证资金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及公司计划;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资
金的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六条 财务部应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沟通,了解最新融资政策
,方便制定和调整融资方案及对策。
第十七条 在可能出现还款违约风险时,财务部应及时发现并提出解决
方案,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进行决议,避免出现信用风险。
第十八条 未经公司授权、未走规定程序,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
擅自签订融资协议和担保协议,违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保密与审计
第十九条 公司融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料等均属于保密文
件,所有参与融资活动的人员,有责任对融资活动及对应文件资料进行保
密;必要情况下,应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条 公司内审部应对公司融资各个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其监督检
查内容主要包含:
方案是否为最优方案;
大遗漏或内容错误;
利率或佣金及手续费;
批流程,是否有超出决议约定限额;
否有按期支付;
等不必要支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审部应就融资环节及融资后资金使用及还款付
息等进行专项审查,并编写内审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编制、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