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8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战略聚焦的考虑,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
化”)全资子公司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新材料(舟山)”)
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荣盛能源(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能源(舟山)”)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荣盛新材料(舟山)将不再持有荣盛能源
(舟山)的股权,荣盛能源(舟山)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荣盛控股持有公司 55.0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全资子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
俞凤娣、项炯炯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室
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贵金属(不含专控)、黄金制品、煤炭(无
储存)、金属材料及制品、钢材、建筑材料、轻纺原料及产品、燃料油(不含成
品油)、光伏产品、水泥及制品、木材及制品、五金交电、日用品的销售,计算
机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的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3,316,766.82 42,046,754.28
负债总额 31,672,724.64 30,486,943.14
所有者权益 11,644,042.18 11,559,811.14
项目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23,054,727.35 32,898,556.73
利润总额 277,895.41 184,779.50
净利润 233,239.58 195,388.55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之规定,荣盛控股为公司关联
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荣盛控股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荣盛新材料(舟山)持有的荣盛能源(舟山)100%股
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二)标的公司概况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
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合同能源管理;石灰和石膏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99,788.90 86,663.22
负债总额 149,985.28 76,753.23
所有者权益 49,803.62 9,909.99
项目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06.36 -88.76
净利润 -106.36 -88.76
(四)其他说明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能源(舟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股
权转让后,荣盛能源(舟山)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
在为荣盛能源(舟山)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以及荣盛能源(舟
山)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专业机构评估,由各方公平磋商,本次交易参照荣盛能源(舟山)的净资
产协商确认价格为 50,824.10 万元,最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和收益法。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荣盛能源(舟山)处于建设期,尚未开展经营活动,管
理层对于未来的盈利情况无法合理预测;鉴于评估基准日前后,涉及相同建设阶
段的企业近期交易案例无法获取,市场上相同建设阶段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少,因
本次评估未选择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
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
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
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
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本次评估荣盛能源(舟山)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价值 2,052,173,897.07 元,评估价值 2,062,520,455.35 元,
评估增值 10,346,558.28 元,增值率 0.50%;负债账面价值 1,554,279,494.35 元,
评估价值 1,554,279,494.35 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497,894,402.72 元,评估
价值 508,240,961.00 元,评估增值 10,346,558.28 元,增值率 2.08%。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荣盛新材料(舟山)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荣盛控股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以交易标的的净资产为基础,确认的交易价格为 50,824.10 万元,
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支付。
(二)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三)支付期限
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交
易对价的【50%】作为第一期收购款;
转让方应在收到上述款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共同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工商手续变更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
向转让方支付剩余收购款。
(四)交割
本次交易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即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及费用承担
无论本次交易是否完成,因协议和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全部成本和开支(包括
律师和财务顾问的服务费和开支)均应由发生该等成本和开支的一方自行支付。
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全部税项,凡法律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
者,由各受让方按其受让股权的比例同比例分担。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交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
内部审批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各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聚焦,符合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从而实现
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荣盛控股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荣盛控股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